为了规范黄冈高新区范围内退城入园企业评估工作,加强管理与监督,保障参与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经黄冈高新区违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我中心决定遴选3家中介评估机构参与高新区范围内企业退城入园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遴选内容
本次遴选仅适用于黄冈高新区范围内第一批退城入园试点企业。
二、申报材料的组成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组成
1、申请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需授权委托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2、企业执照及资质: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估价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荣誉:投标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荣誉称号证明;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或中国市场信用AAA级信用企业的证明资料;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证明。
企业内部管理:投标人在黄冈有固定办公场所,且办公经营场所面积的证明(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投标人单位注册土地估价师人数(提供估价师资质证书原件及中估协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说明。
企业财务状况。投标人在2017年至2018年度纳税额证明。投标人在2017年至2018年年平均利润总额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请单位应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
2、申报材料必须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申请单位、文件目录、联系人及电话。公章必须与申请单位一致,不允许用印章代替手写签字。
3、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组织申报材料,未按要求组织材料的该项不得分。
三、遴选时间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16时。
申报材料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在开标日送交到评审地点,统一提交后交于专家评审,评审完成后退还各家机构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留存递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遴选评审
(一)评审时间:2019年11月28日9时
(二)评审地点: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527室
(三)评审方式: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现场拆封评审,根据评分结果,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从申请报名的中介机构中选定3家机构参与黄冈高新区范围内企业退城入园企业评估工作。
(四)实地考察: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将对通过遴选综合评分排名前3名的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评估中介机构提供资料造假或其他查实的质疑将取消其通过资格,排名靠后的评估中介机构依次递补。
(五)结果公示:对通过遴选综合评分排名前3名的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实地考察结束后,将在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和质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次评估机构遴选结果适用周期为截止发布公告之日起三年。按照遴选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遴选确定的3家单位开展黄冈高新区范围内退城入园企业土地及地上资产评估工作。
五、评审纪律
本次公开遴选地价评估中介机构将由黄冈市公正处全程参与监督。严禁申请单位向组织单位、评审人员及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申请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否则将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严禁参加评审人员在评审结果公开前透露评审细节、评审结果和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东门路126号)529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13-8612138
移动电话:18696116012
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2019年11月20日